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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验室废液处理的原则分析

更新时间:2020-10-19浏览:1732次

实验室废液处理原则:

    对高浓度废酸、废碱液要经中和至中性时排放。对于含少量被测物和其他试剂的高浓度有机溶剂应回收再用。用于回收的高浓度废液应集中储存,以便回收; 低浓度的经处理后排放,应根据废液性质确定储存容器和储存条件,不同废液一般不允许混合,避光、远离热源、以免发生不良化学反应。废液储存容器必须贴上标 签、写明种类、储存时间等。
处理废液时的注意事项:
1.为了方便处理,其收集分类往往分为:a)可燃性物质b)难燃性物质c)含水废液d)固体物质等。
2.尽量回收溶剂,在对实验没有妨碍的情况下,把它反复使用。
3.含重金属等的废液,将其有机质分解后,作无机类废液进行处理。
4.可溶于水的物质,容易成为水溶液流失。因此,回收时要加以注意。但是,对甲醇、乙醇及醋酸之类溶剂,能被细菌作用而易于分解。故对这类溶剂的稀溶液经,用大量水稀释后,即可排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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